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有24737人
领取保障金6085.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0454人,领取保障金4778.6万元
2017年1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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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2月18日讯(记者 林丹丹) 1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2017年社会救助情况。截止到11月底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24737人,领取保障资金6085.3万元。
  市民政局调研员宋宝林介绍,今年威海出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自10月1日起,威海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每人每年3850元提高至580元、4500元,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确定为每人每月870元、每人每年5850元,城乡集中特困供养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1099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5495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3297元确定。截至11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24737人,领取保障资金6085.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0454人,领取保障资金4778.6万元。
  目前,全市共为4258名贫困市民发放医疗救助金2004.8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市民297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8万元。同时还开展特困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全市共甄别患精神疾病特困对象并建立台账、确立监护责任426人,已送市和区市精神疾病专科医院61人。
  7月1日起,全市铺开政府救助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按人身伤亡救助保险每人3元、家庭财产保险每户3元的标准,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威海市出差、旅游、务工的其他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人身保险范围,将全市所有家庭财产纳入财产保险范围,对遭受人身伤亡、家庭财产损失的群众实施保险救助,截至11月底共立案1438件,结案1321件,已赔付254万元,赔付1321人,结案率达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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