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通报安全生产领域“为官不为”
联通大厦起火,四人受处分
2017年1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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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王琳)20日,记者获悉,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潍坊市纪委、市安委会、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办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安全生产领域“为官不为”典型问题。因联通公司四平路综合办公楼火灾事故,该公司四人受到处分。
  潍坊市联通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致使四平路综合办公楼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该公司安全保卫部经理王晖、行政服务中心经理逄孝勇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副总经理王森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总经理张志辉作出书面检查。
  坊子工业发展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致使华城改性塑料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工业发展区管委会主任王以杰、眉村派出所所长稽建忠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工业办科员王伟杰被调离工作岗位。潍坊新航塑业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坊子区潍河生态林场管委会主任韩会春(分管工业发展区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工业发展区李家庄社区监管人员彭玉梅被调离工作岗位。
  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致使安丘市天顺世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2人死亡。兴安街道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监管人员王洪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党工委副书记臧亮、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张鹏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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