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伤人 司法介入调解
2017年1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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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说:“远亲不如近邻”,左邻右舍更应该互相包容,互相理解,否则不但会影响邻里关系,更甚者对簿公堂。12月12日,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齐村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群众生活的和谐稳定。
  据悉,齐东村的刘某与张某在学校一起玩耍时,双方因一句不中听的话争得面红耳赤,最后竟动手打架。刘某鼻部被打伤,学校简单处理伤口后,通知双方家长,在老师的调解下,双方同意不再争执,由张某家长带刘某去医院检查伤势情况,可是张某家人和刘某家人一起到医院后,张某家人给了刘某300元后就直接离开了,刘某父母带孩子在医院检查,刘某鼻软骨骨折,需住院治疗,共花去费用3000余元,并有医院单据为证。住院五天张某家人一次也没有去探望,刘某家人越想越气,就想平时是邻居,虽然都是孩子不懂事打了架,孩子受了伤,不说赔多少钱吧,连最起码的去探望都没有。出院后,刘某家人直接找到张某家,要求张某家赔偿住院治疗费及其他费用共计5000元。张某家拒不赔偿,认为小孩子打架有什么大不了的,300元都不少了。双方恶语相加,大打出手。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分别找双方家长谈话,通过几次苦口婆心的劝说,张某的父母也表示愿意解决问题。在工作人员耐心的释法答疑下,张某父母同意赔偿4000元,住院治疗费用和营养费。而刘某家人也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做了让步,都是同村人,以后大家还互相帮助,也同意司法所的调解方案,最终大家握手言和,张某家当场赔付给刘某4000元。至此,一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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