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1日讯(通讯员 张端强 记者 刘慧)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济阳县食药监局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济阳县食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并印发《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还组织济阳县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经营单位诚信经营,严防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同时督促各业户规范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台账登记工作。
以保健食品会销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严禁夸大宣传保健产品功效,并借机高价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对无法出具《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的单位,按照规定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开展流通环节保健食品抽样检测工作,重点抽取增强免疫力类、辅助降血脂类、减肥类等保健食品,并对铅、汞等重金属和盐酸二甲双胍、西地那非等化学药物等项目进行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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