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夏天棋) 21日,记者从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第二批生产环节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9批次。
2017年,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山东省食药监管局以及外省食药监管部门组织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涉及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9批,其中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1批次,山东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6批次,外省监督抽检不合格2批次。(详细名单可登录齐鲁壹点烟台频道查看)
对不合格食品,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采取下架、召回、暂停生产等措施,及时控制不合格产品流向,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同时,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消息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的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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