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传统美德,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烟台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6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四德”工程建设,联合制发《关于设立扶贫孝德基金加强农村贫困老人养老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在县市区慈善总会设立扶贫孝德基金,对子女缴纳赡养费的农村贫困老人以资金奖补,激励子女尽孝养老,探索实践“政府引导、子女为主、社会参与”的养老路子,着力解决农村贫困老人养老保障问题。
随着老龄化日趋深化,农村老人尤其是贫困老人养老问题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据了解,目前,烟台市农村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4.4万余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64.8%,部分贫困老人因子女赡养不到位,自身无力脱贫。针对贫困老人目前状况,烟台市通过开展以“扶贫孝德基金”为主要内容的孝善养老扶贫工作,形成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扶贫措施的有效补充。
扶贫孝德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资金、“爱心捐助”资金、社会募集资金等多种资金。基金主要奖补给农村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对子女及时足额缴纳赡养费的贫困老人,一般在其子女缴纳的赡养费的基础上给予10%—20%的奖补。赡养费由子女根据当地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标准协商承担,一般每位老人每月100—200元。不签署家庭赡养协议的不纳入基金奖补范围。扶贫理事会负责村内贫困老人及其子女的登记建档、子女赡养费收集、扶贫孝德基金发放公示和家庭赡养协议执行监督等工作。各县市区扶贫孝德基金将于2017年12月底前设立,2018年第一季度正式启动。
设立扶贫孝德基金,可有效引导激励家庭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升贫困老人生活质量,增强贫困老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倡导更多的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积极奉献爱心,踊跃参与到孝善养老扶贫工作来,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合力养老敬老孝老的社会环境。(通讯员 李世波 王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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