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25日讯(记者 王小蒙) 20日,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执行“两票制”工作推进会在济南召开。记者获悉,目前17市均印发了实施方案,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等6个医改试点城市已于11月1日先行启动实施,12月31日前,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将全面启动执行“两票制”。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两票制”减少了药品流通加价环节,药品价格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调空间。同时随着流通环节缩减,药品可追溯性增强,更有助于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据介绍,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包含六百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和两千余家基层医疗机构。
山东各地将对“两票制”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是否真正执行“两票制”,公立医疗机构是否索取相关换药品票据并进行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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