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
商家刷单炒信,小心被重点查处
2017年1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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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2月27日讯(记者 张召旭) 27日,记者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新闻通报会获悉,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正式实施,新法将重点着力解决仿冒混淆和商业秘密方面的突出问题。
  山东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高绍辉介绍,24年来全省共查处假冒仿冒、商业贿赂、限制竞争、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案件3.3万件,总案值15.36亿元,总罚没款6.63亿元。
  高绍辉介绍,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后,工商部门将着力解决仿冒混淆和商业秘密方面的突出问题,保护知识产权。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混淆行为规定得更加具体、全面,更具有操作性。混淆行为是当前市场竞争中的顽疾,尤其酒类、食品、小家电、日用品是混淆行为的重灾区,也是工商部门执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选取支柱产业、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进行更为优先的保护,听取企业诉求,共同探讨、研究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和商业贿赂的规定,更加具体和明确,相应的处置措施更加严格和可操作。工商部门将加大对刷单炒信这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跟踪分析和查处的能力,还要聚焦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业和领域,如医药、教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大治理商业贿赂执法,营造诚信的市场氛围。
  在新闻通报会上,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崔峰辉还通报了山东反不正当竞争24年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某长途汽车总站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经营者商品、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案、某市公交总公司在办理公交老年免费乘车卡时强制销售保险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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