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27日讯(记者 王雅春)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泰安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岱岳区角峪镇有关工作人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6年7月,该镇政府按照程序对10个扶贫项目进行招投标,泰安某农业开发公司中标,该公司与10个扶贫项目村达成协议,将扶贫专项资金的50%经镇经管站拨付给项目村采购建设物料,共涉及资金130.2万元。镇经管站副站长李玉林、镇扶贫办主任王淑臣、镇政府主任科员苏刚三人在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10个建设项目均存在缺少购置物料清单、记账不规范、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角峪镇党委给予李玉林免职处理,分别对王淑臣、苏刚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宁阳县殡仪馆有关工作人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6年1月,该馆在办理享受低保人员火化事宜过程中,收费室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解答群众提问不耐烦、不到位,未告知相关优惠政策,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此外,该馆还存在超标准收费、管理松懈混乱、与民争利等问题。县民政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馆长刘洪斌记过处分,分别给予党支部书记任富存、副馆长廉粉利、朱玉东和工作人员张志勇警告处分,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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