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4日讯(通讯员 费聿凡) 自今年1月1日起,长清区部分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长清公安分局近期会同安监等部门积极开展“禁放”宣传引导,规劝查处各类违规行为,于日前开具了第一例“禁放”处罚决定书。
1月2日,平安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平安粮油市场附近有人燃放鞭炮,随即前往查看。经了解,附近居民余某因儿子举办结婚仪式违规燃放鞭炮,考虑到当地传统,民警只采取了口头批评教育,并未当场将其带离。1月3日上午,民警将余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余某对其在禁放区内燃放鞭炮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相关禁放规定,公安机关对余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长清公安分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维护良好环境,减少存储、燃放烟花爆炸带来的污染和安全隐患,请市民朋友遵守相关禁放规定,做到不违规销售、不违规存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