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创业十年记》中曾写道,“吾人于创设之初,即矢志于华商保险业之发扬光大,冀对国家社会有所贡献。二十载心血,终使太平人寿成为华商保险界的旗帜!”以史为鉴,回溯公司早期经营的方方面面,太平人寿不忘初心投身寿险事业,砥砺奋进履行保障职责。
抗日战争爆发前,为了维护华商公司信誉,在帮助同行共渡难关的同时,“啃下”寿险分保业务,太平人寿与其他华商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合约,结成联合阵线。
太平人寿先后与数家国际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签订了“分出”与“分入”再保业务的平等互惠协议。此举,不仅极大地提高了民族保险资本的国际地位,且为日后解决华商保险公司的分保问题埋下有益伏笔。
新中国成立前的太平人寿,主动将行业兴衰、国家命运与公司发展连在一起,尽全力联合华商资本,发展国内外再保险业务,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大智慧,使公司在特殊历史时期,仍能保持稳健的经营业绩,开一先声,辟一荆棘,蹚出一条专属于中国民族寿险业的再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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