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记者 丛书莹)25日,记者从潍坊市林业局获悉,潍坊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满城乡·美丽潍坊”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自2017年开始,计划利用4年时间,完成新增、更新造林46万亩。
《意见》提出自2017年开始,利用4年时间统筹实施林业生态重点建设工程,完成新增、更新造林46万亩,森林抚育32万亩,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21%以上。为实现四年目标,“绿满城乡·.美丽潍坊”国土绿化行动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植树绿化为重点,整体推进山区、平原、水系、道路、城乡绿化美化。重点实施六大国土绿化工程,分别是生态造林绿化工程、退耕还果还林工程、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森林村镇建设工程。
其中生态造林绿化工程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和生态要求,加快推进生态修复与保护。山区县市结合南部山区森林生态屏障建设,加快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力争到2020年,全部消灭宜林荒山,新造林10万亩。平原地区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在不改变耕地性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名优林果业、优质苗木业、速生用材林和木本油料产业。到2020年,新建经济林基地2万亩以上。北部沿海地区以沿海基干林带建设为重点,以潍河、弥河、虞河等重要河流两侧增绿为纽带,以各类园区、村镇绿化为节点,结合改良盐碱地造林,大力营造立体高效的沿海防护林,推进岸线生态修复。到2020年,沿海地区新增造林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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