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在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者进行讯问。
本报1月31日讯(通讯员 刘健) 近日,商河县公安局许商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全县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1月26日上午10时,商河县公安局许商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富民路鲁海商务酒店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许商派出所、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杨某(男,41岁,玉皇庙人)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杨某如实交代了其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据杨某交代,26日其弟结婚,虽知道禁放规定,但在接亲车队离开酒店时,还是燃放了两箱礼花弹。27日,县公安局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杨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又讯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严格落实禁放区内禁放、禁售、禁存、禁运规定,自1月26日起,县公安、安监、许商街道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始在县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婚庆公司、土产门市和有烟花爆竹经营历史的店铺或个人作为重点,重点检查禁放规定实施后,禁存、禁售落实情况。在重点路段和区域,工作组人员逐个店铺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向各业户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共创安全舒适环境—致市民的一封信》。
在原烟花爆竹集中销售区域,执法人员使用摩尔探测仪排查非法储存情况。再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仍少量储存烟花爆竹的店铺予以警告,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并列入重点巡查对象,不间断进行巡查,如再次发现非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现整治行动正在有序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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