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信局下发胶电办字【2018】1号文《关于电力高压线路防护区依法依规植树的通知》,要求各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植树造林前,必须和属地供电所对接,避开电力线路通道。
植树季节来临,许多单位相继组织大规模的植树活动,一些农民朋友也开始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责任田、公路边种植树苗。可有些人将树栽在电线下、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给电力线路正常运行带来重大隐患。
《电力法》第5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规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0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
由此可知,电力线路通道是受电力法保护的,在电力线路通道内植树,属违法行为。因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树木长高后会触碰电线,极易导致电力线路单相接地甚至短路跳闸,引发停电事故,严重时还会造成导线断线和人员触电伤亡事故。此外,断线若落在建筑物上,还可能引发火灾。遇到恶劣天气,树线矛盾可能造成供电事故,还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因此,在植树节前夕,市供电部门想提醒有关单位和农民朋友注意:2018年春季植树活动即将开始,为保障电网安全,确保今年青岛重大活动期间保电线路正常运行,防止非法植树对电网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威胁,植树时千万不要植入隐患,一定注意看清电力线路通道标志,严格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于公、于己、于法都是一件大好事。
(高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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