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户籍退役士兵注意了
部分高职院校单招退役士兵考生
2018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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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九龙 通讯员 刘祥璞) 3月2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高职院校将单招山东籍退役士兵,总计划2000人。
  山东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招生计划限额依据各校经核定的高职招生计划总规模确定,严格控制在各校高职招生计划的30%以内。2018年,14所试点院校部分专业单独招收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24所试点院校部分专业招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以上两类计划从各校年度总计划中安排。
  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2018年,山东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在同一时间段内组织报名,二者不能兼报。
  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于3月27日-29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8:00)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再于4月2日—9日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考生需按照各试点院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具体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
  凡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据了解,山东省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按本文件执行,入校后免费教育和培养相关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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