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登记备案,就敢上路拉客
济宁城区一私家网约车涉嫌非法运营,被罚10000元
2018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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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查处的网约车。 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28日上午,济宁市交通运输监察系统开展网约车集中整治,一名网约车司机涉嫌非法运营,被处罚款一万元。《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已半年,但挂靠在平台上做营运的私家车没有一辆在交通运管部门登记备案。也就是说,目前市民乘坐的私家网约车,全都是非法营运。
  
  本报记者 孙璇
   
兼职当网约车司机
非法运营车被暂扣

  28日,上午10时10分,一名市民通过滴滴平台,从沃尔玛打车到位于车站西路的市盐务局宿舍。
  此时,市交通运输局运营处交通执法人员接到一通乘客的匿名电话,举报一辆雪铁龙私家车非法载客,执法人员立即出动。
  “济宁网约车实施细则出台已有半年,请您出示《网约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午10点半,交通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滴滴车主张某做出询问。看到执法人员,张某有些紧张,手也开始不停地抖动。
  张某在平复心情后坦诚交代,自己兼职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为个人所有,运营一年多了,但并未注册登记,也未取得《网约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随即,张某因涉嫌非法运营,其车辆被执法人员暂扣。
  “张某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应当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交通执法人员介绍,为加快清理无证车辆人员和线上线下不一致的车辆人员,实现经营规范的要求,将不定期开展网约车集中整治。
细则出台半年
济宁无一例备案

  2017年8月30日,《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等准入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但现在半年过去了,济宁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出租车管理科未接到一例备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随机采访中了解到,在网约车安全方面,市民最关注的是车况是否良好、是不是临近报废年限、驾驶员是不是证件齐全。
  市民李女士就有过一次“不安”的网约车经历。由于李女士工作地点在太白湖新区,上下班大多选择网约车。有一次,李女士在网约车平台上预约了一辆大众朗逸,但前来接她的却是一辆吉利。当李女士问为何不是平台上登记的车辆时,对方称登记的车辆被儿子临时开走,所以才用了这辆车。
  像李女士这样对于网约车安全存在质疑的市民有不少,但也有很多市民图方便,在乘坐中忽略了车况等细节。实际上,目前济宁市民乘坐的网约车,并不符合《细则》中的硬杠杠。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7座及以下乘用车,价位不低于12万元,自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不超过24个月。
  但现实中,不少网约车车辆服役年限较长,甚至有的是即将报废的车辆,而裸车价位也很难达到12万元的标准。这些违规车辆却依然在路上行驶,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并不符合相关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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