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张帅) 济南一的哥在捡到他人身份证件后,不仅没有及时归还,反而动了“歪心眼”将其据为己有,用作销分。近日在被失主发现报警后,这名的哥被长清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本月13日,来自菏泽的沈先生向长清交警大队张夏中队反映,近期,他发现有人使用他丢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处理了多条交通违法。接到反映后,张夏中队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经查明,今年2月27日中午,济南某出租公司所属的鲁AT71××出租车驾驶员在张夏中队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用沈先生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处理了6起非现场违法记录,共计11分,并当场缴纳了罚款。
民警随后通过出租公司联系到了该车承包人赵某林。面对警方询问,赵某林交代称,他在捡拾到沈先生的身份证件后,一直没有归还,也没有上交公司,而是占为己有用作销分。2月27日中午,赵某林在驾车经过张夏中队时,用沈先生的证件处理了6条交通违法。3月19日,张夏中队将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违法人赵某林移交至当地派出所,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赵某林被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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