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人员为济南又一斋食品有限公司授牌。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石剑芳 通讯员 张文静) 为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济南市第十二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最终决定授予154家单位“济南市第十二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章丘有8家企业入选。
这8家企业分别是:章丘区山东银鹰炊事机械有限公司、章丘区供销超市水寨店百货部、济南市朱家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济南福迎门车辆有限公司、济南健康人药品有限公司、章丘区高官寨供销超市、济南又一斋食品有限公司、章丘区万圣发超市。
此次评选活动结束后,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专员上门为获奖企业颁奖。该局副局长柴俊锋表示,希望获奖企业积极发挥“消费者满意单位”的榜样作用,引导企业视质量与诚信为生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自觉规范网络交易行为,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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