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刘刚 王志) 4月9日,乐陵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该市2015-2017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近三年该市的行政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15年来,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年提高,2017年已达100%。
2018年4月2日,在乐陵市庆源新居社区,工人们正在对社区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最后的调试。“去年9月,该社区居民反映社区建设中未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导致污水直排影响生活,乐陵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9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要求属地政府尽快履行职责,为社区配备污水处理设备。”乐陵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卫东说。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至2017年,乐陵市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3件,审结72件。其中,一审行政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36件,占全部结案数的50%,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0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3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3件。以裁定方式结案35件,占全部结案数的48.61%,其中,驳回起诉12件,撤诉23件(包括按撤诉处理2件)。移送审理1件。
值得一提的是,三年来,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年提高,2015年为25%,2016年为85%,2017年上升到100%,且败诉率降为8.33%。这是该市行政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在不断提高的表现。
“应诉能力薄弱、同法院互动不够、不遵循法定程序等问题仍是行政机关在参加诉讼、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乐陵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范超说,乐陵市人民法院建议在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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