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4月9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宫文灵 史君) 孙某借朋友的轿车外出兜风,殊不知借来的是一辆报废车。不仅如此,孙某当天还醉驾且准驾车型不符。
4月4日14时许,乳山交警接指挥平台报警:一辆报废白色小轿车正顺206省道、银金大道交叉路口卡口,由南向北方向行驶。民警设卡堵截,将车指挥到路边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司机孙某身上酒气很重,用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要求孙某出示证件,孙某无法提供。经科技手段查询,孙某驾驶的车已达报废期限,并且他的准驾车型为E,只能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不能驾驶轿车。
孙某驾驶的车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事发当天他喝了点酒,本想驾车出去兜兜风,殊不知借来的却是一辆报废车。
依照道路交通法规,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报废车,将被收缴报废车,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醉驾将入刑,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能考取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审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