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的车销分,只能窗口办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通知,自助设备只能处理本人名下车辆违法
2018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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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11讯(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张嘉欣 陈亚辉) 11日早7时,济南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即日起,全省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只能处理驾驶人本人名下车辆违法,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到窗口处理。通告很短,却一下子抓住了所有有证、有车市民的神经。
  根据通告内容:接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知,为了打击驾驶证买分卖分非法牟利行为,堵塞机动车违法处理漏洞,总队对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进行了系统升级。
  此前,各交警队自助处理设备既可以处理机动车车主本人驾驶证对应的车辆交通违法,也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处理自己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而从11日开始,再想处理非车主本人驾驶车辆造成的交通违法,必须驾驶人、车主本人都要到场,持各自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去人工窗口处理。
  上午10点50分,济南市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里,两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前只有三人在处理违法,此前同一时间段里,这里每台机器前都会有少则五六人,多则十余人排队。记者了解到,在槐荫车管所、历城车管所、历下车管所的业务大厅,以及天桥交警大队门口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前均是类似现象,基本没有了排队情况。
  多名一线民警表示,新规公布当日随即生效,不光在自助机前排队毫无意义,部分驾驶员连转至人工窗口处理也不可能。因为窗口需要证照本人亲至,当天通知比较突然,那些拿亲友证照销分的市民,只能再回去请证件的主人一起跑一趟。民警介绍,窗口处理违法的规则相比之前也并没有变化,预计未来在窗口前出现超长排队的可能性也不大。
  在济南市车管所,自助处理机上方的显示屏用红色醒目字体提示着“紧急通知”内容。一名驾驶人显然还没有关注到这条消息,拿出了妻子的驾驶证处理其名下车辆违法,结果一刷身份证,系统马上提示:请刷本人身份证!在记者的提醒下,他才注意到紧急通知的内容,抱怨道:“不是说好的9月1日前不会变化吗?怎么说变就变!”另一位驾驶人也说:“政策实施了才发布通知,太让人措手不及了,怎么着也得有个过渡期吧!”
  据悉,今年2月27日,济南交警官方微信曾推文下发通知,称今年9月1日前济南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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