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省公安机关打击买分卖分非法牟利行为做了许多工作。有报道显示,早在2015年,交警监管平台升级,买分卖分将进公安部“黑名单”。2017年,交警部门在非现场违法处理流程中,增加了强制使用高拍仪处理环节,高拍仪读取身份证信息后对本人进行拍照比对,确认一致后才可以处理交通违法。
不过,不法分子为卖分牟利,又摸索出自助处理机上的监管漏洞,继续大肆从事非法牟利行为。此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的通知上,明确提到了要堵塞机动车违法处理的漏洞,手段可谓非常彻底。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提前下通知,更不能留下缓冲期。只不过由于2月份刚刚出现了扎堆排队事件,济南交警也明确下了通知称9月1日之前不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这次行动未免让市民感到意外。
比如在采访中,记者就遇到多位市民疑惑:“定好的事情怎么说改就改了?”“太突然了,一点都没听到消息,今天算是白跑了一趟。”有关部门有必要反思,发布消息的内容有无瑕疵,会不会被误读引发各种后果,是不是与之前发布的信息有所冲突等。如果冲突了,能不能先换一种手段解决?
另外,此次通知虽然简单明确,但也留下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比如12123APP处理办法改不改?租车公司该怎么办?单位公车该怎么办?
新规在打击“黄牛”的同时,也要兼顾便民的初衷。毕竟从理论上讲,只要做到将交通违法行为确认到具体驾驶人,就可以完全杜绝买分卖分的情况出现。
(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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