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面向全市遴选重点企业(园区),给予引才政策支持
申报成功可获“双百计划”人才配额
2018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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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孙芳芳) 4月11日,记者从烟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园区)引才用才主体作用,更好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制定了《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将面向全市遴选重点企业(园区),给予市“双百计划”人才引进配额,助推企业(园区)提升引才竞争力。
  《办法》中对支持范围有明确的界定,重点企业主要是指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有色及贵金属、高端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医药健康等优势产业和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共享经济等前沿产业,以及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企业。重点园区主要是指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园区或产业园区(基地)等。
  《办法》中对申报条件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申报的重点企业须在烟台市内注册并纳税,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经营业绩和人才队伍建设基础,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同时具备一系列条件。如在创新能力方面,近5年单位或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创新奖、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近5年,单位或个人累计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申报的重点园区管理服务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2年以上,运营状况良好,同时具备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示范园区或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拥有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等一系列条件。
  对于遴选出来的重点支持企业(园区)将给与支持政策。重点支持企业(园区)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10个左右,管理期2年。给予每个重点支持企业(园区)2个“双百计划”人才引进配额,2年内有效,所得配额不占用所在企业年度申报指标。重点支持企业(园区)面向市外海外新引进的全职创新或创业人才,符合“双百计划”标准条件的,由企业(园区)报所在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核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论证,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市“双百计划”人才,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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