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11日讯(记者 张伟) 11日上午,泰安消防官方微信发布一起火灾通报:
4月9日下午4点43分,泰安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肥城市桃园镇东伏庄村的肥城市兴佳农贸发展有限公司冷库起火。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冷库2号库房顶坍塌,内部铁架过火,过火面积378平方米。
经查,起火时该冷库正在进行内部铁架改造,火灾系电焊工人王某华气割铁架时产生的火花引燃冷库内保温材料引发火灾。同时发现气割工人李某红涉嫌无证使用明火作业,工头高某春涉嫌在明知李某红无证情况下指使违章作业。
针对此次火灾事故,肥城市公安消防大队依法拟对该单位进行顶格处罚,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对王某华过失引发火灾,处拘留十二日处罚;对李某红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处拘留五日处罚;对高某春指使违章作业,处拘留十日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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