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马媛媛)记者从潍坊市环保局获悉,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对367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比增长31.54%;全市环境行政处罚罚款额共计1028.15432万元,同比下降33.83%。寿光、昌邑分别办理2件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案件,临朐、坊子、峡山及经济区无行政处罚案件。
其中,寿光、青州和潍城行政处罚案件数位居全市前三位,分别为239件、35件和25件;寿光、潍城和奎文行政处罚案件增长率位居全市前三位,分别增长了443.18%、127.27%、50.00%。此外,寿光、昌邑和青州罚款数额位居全市前三位,分别为431.86182万元、168.15万元和151.4万元;潍城、昌邑和诸城罚款额增长率位居全市前三位,分别增长了97.70%、79.19%和78.05%。
各县市区将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处罚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规范的将案件录入环境监察管理系统,为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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