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4月16日讯(记者 陶相银) 环翠区羊亭镇多名村民与施工单位发生纠纷,羊亭派出所民警调解过程中,多名村民阻碍执法甚至殴打民警。环翠公安督察、刑侦、法制三部门联动,将涉案三人刑事拘留。
4月10日14时许,羊亭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羊亭镇某村委门口,有人堵路不让工程车通行。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得知,该村某工地近期施工,工程车频繁通行村主干道,主干道两边的村民以房屋出现裂缝、影响生活为由,聚集在村委会门口并拦截工程车。
民警调解过程中,多名村民情绪激动,纠缠、推搡执法民警,并打掉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民警依法传唤时,多名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推倒民警在地并拳击民警面部。民警依法使用警械警告,请求增援后将相关人员带回所里。
事件发生在村委门口,现场群众多,影响恶劣。环翠公安分局维权办启动维权预案。督察大队迅速赶到派出所,查看民警接处警录像,认定村民行为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刑侦大队介入讯问,收集证言,提取固定视频证据,查清了王某某(男,65岁)、王某(男,52岁)、谷某某(女,65岁)妨害公务的事实。
当晚,王某某等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
《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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