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社保待遇须知的那些“红线”
2018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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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文登4月17日讯(通讯员 刘俊超 林新文) 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文登区社保中心报告,并从死亡次月起停止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注销手续,同时终止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家属提供《医学死亡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后,社保部门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以及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或他人冒领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责令冒领者退还冒领金额,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拒不退还冒领金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放养老金,且不参加养老金调增。刑满后按服刑前养老金数额发放,遇有养老金调整政策时正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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