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一期间火灾预警通告
2018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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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值春夏季节交替之际,气温逐渐升高,随着“五一”小长假的到来,群众出游、踏青增多,集中购物、聚会活动频繁,各类生产作业都进入忙时,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加,加之春季风较大,部分草木仍未返青,一有火星就容易引发火情,酿成火灾。3月份以来,淄博市住宅,垃圾杂草火警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另外厂房仓库、交通工具火灾也呈多发态势,应当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警惕。为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如下:
  火灾危险性:
  1、五一期间群众出行增加,车辆增多,尤其高速公路车流密集,车辆长时间行驶发动机过热或交通事故都容易导致火灾发生;
  2、群众野外踏青、游玩时乱扔的烟头、使用的明火一旦管理不善,容易引发山林火灾;
  3、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休闲、购物、娱乐、餐饮、住宿场所节日期间人员大量增加,用火用电量剧增,火灾风险大大提高;
  4、杨絮柳絮、未返青的荒草及树叶、树枝、废弃塑料等易燃物的自然堆积,极易因外来火种而发生火灾;
  5、农业生产烧荒备耕,烧完不注意看护,容易蔓延成灾;
  6、农业大棚、养殖场所等棚舍使用电气设施、线路常存在超负荷、电线老化等不规范行为,存在较大火灾风险。
  7、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村居、社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防范措施:
  1、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3、广大人民群众外出踏青游玩时,请勿随地丢弃未熄灭的烟头;确需野外动火作业的,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自行驾车野外踏青、游玩时,切莫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5、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休闲、购物、娱乐、餐饮、住宿场所要在节前开展一次以电气线路、厨房炉灶、油烟管道为主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清除隐患萌芽;
  6、各村居、社区物业及业主要严格落实电动车“三集中”管理,严防各类电动车火灾事故。
  7、如不慎引发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同时请求周围群众及工作人员支援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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