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监测排查七类经济犯罪
2018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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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14日讯(记者 杜洪雷) 14日,省公安厅通报,全省公安机关2017年立案经济犯罪案件1100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000余名。
  据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韩杰介绍,我省深入开展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集资犯罪;洗钱、地下钱庄犯罪;银行卡、银行间债券犯罪;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犯罪;网络传销犯罪;假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七类经济犯罪开展全面监测排查,实施集约化打击,彻底摧毁跨区域犯罪产业链条。
  去年,全省立非法集资案件550余起;严打传销犯罪,立案680余起。严厉打击假币犯罪,立案110余起;捣毁制假窝点56个,同比增长300%。
  集中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2000余起。组织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共立地下钱庄、洗钱案件21起。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立案2900余起。
  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2000余起。严厉打击证券期货犯罪,成功破获全国首起配资类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案,法院依法对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判决,开创了该犯罪类型全国首起判例。
  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开展,进一步加大了境外追逃追赃力度,积极开展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7”专项行动。今年前4个月,劝返、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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