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记者了解到,《德州市2018年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炉,2018年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00公顷以内。从供应结构看,住宅用地8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6.7%。
2018年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00公顷以内。从供应结构看,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3.3%;工矿仓储用地9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0%;住宅用地8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6.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6.7%;交通运输用地1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为0公顷。
2018年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为8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45公顷,占住宅用地的56.3%;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35公顷,占住宅用地的43.7%。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35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10公顷,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为25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为0公顷。商品住房用地45公顷,其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5公顷,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7.8%。“三类用地”包括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018年中心城区计划供应“三类用地”合计70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87.5%。
从土地供应政策导向上看,今年保证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建设土地供应,保障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和教育“改薄”等用地需求;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用地应保尽保;禁止向高耗能、高污染及过剩产能项目供地。新供应土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加强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审查;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城镇空闲土地消化力度,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加大对开发区尤其是省级以上开发区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用地,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
此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实施后,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逐步落实本年度计划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和其他用地地块;建立住宅用地与商品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房地产用地供应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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