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有个司机很脸熟
男子两次酒驾在同一地点被查
2018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黄启先)5月16日晚,高密交警大队一中队查处了一名酒司机,民警发现这名酒司机很面熟,仔细一想发现,该男子上次酒驾,也是在同一地点被该中队查处的。
  5月16日晚,高密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夷安大道与康成大街路口附近设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10点多,一辆白色轿车由东向西驶来,在距检查点100米左右将车停在了路边。驾驶员的这一异常举动,引起民警的注意。
  民警上前查问,但驾驶员紧锁车窗,坐在车内一言不发。10多分钟后,中队长王砚海警告驾驶员,如果再不下车配合检查,就要依法强行破窗。见此情景,驾驶员不得不摇下窗户,一股刺鼻的酒味迎从车内飘出。
  民警遂将驾驶员带离白色轿车。下车的瞬间,王砚海感觉驾驶员十分“面熟”,但一时还叫不上驾驶员的名字。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48.6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其带到中队处理。
  对这位驾驶员感觉眼熟的,不只中队长王砚海一人。中队内勤、法制科的工作人员,都对眼前的这位驾驶员印象深刻。中队内勤首先想到了驾驶员的名字:王某。就在半月前,王某因酒后驾车被一中队民警在同一地点查获,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7日,据了解,39岁的王某当晚参加朋友的聚会,喝了1瓶啤酒。散席时,朋友劝他喝酒了就不要开车,可他怀着侥幸心理,认为就算有交警查酒驾,这次也不可能再查到自己。
  因二次酒驾,王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以下、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