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技术入侵网站 “黑客”男子被判四年
2018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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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路龙帅 通讯员 田园 高忠祥) “黑客”是很多科幻片中的主角,但也真实存在现实生活中。近日,由德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因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孙某是一名自学电脑技术的“黑客”,他利用软件控制正规网站,植入客户非法广告,以此获取非法利益。2017年7月,德州市网安支队的服务器自动发出病毒预警,有一网名“明辉”的市民入侵网站,获取权限进行出售、挂取黑链非法牟利。侦查机关通过账号IP等调查后认定孙某有重大嫌疑,遂将其抓获。
  经查,孙某生于1998年,2016年中专毕业后无所事事,动起了做互联网推广的脑筋。2016年3月份,他自学黑客技术,掌握了入侵网站获取网站权限、上传寄生虫等技术,然后开始加入各种QQ聊天群,并频繁在QQ群内发布相关广告,让有需求的客户与其联系。
  2016年3月到2017年5月,孙某通过系统漏洞扫描等方式,非法获取大量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后台侵入相关计算机系统,并植入寄生虫、木马病毒等。
  据孙某供述,他还会根据客户的要求攻击政府、企业等正规网站。他的客户通常从事枪支、嫖娼、替考等非法职业。孙某根据客户要求攻击正规网站,并把这些正规网站链接上自己客户的非法广告,然后将这些正规网站重新分布于嫖娼、买卖枪支等灰色关键词的搜索结果页面前列,使这些非法广告披上正规网站的外衣。
  2018年2月11日,德城区检察院依法将孙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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