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留学人员可获5万奖金
文登开展“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
2018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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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文登6月20日讯(通讯员 郑伟 曲艺) 为积极推动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宣传表彰在文登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业绩的留学回国人员,激励广大留学人员拼搏创新,为文登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文登组织开展第六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主要表彰有在国(境)外留学经历、回国后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主要是指持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我省领、创办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通过个人专利、独有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在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的留学回国人员;作为国家或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工作人员,发挥重要骨干作用的留学回国人员;长期在我区教育、科技、工业、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及服务业等领域一线工作,有突出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业绩得到行业公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推荐参加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的人员还应具备在国(境)外留学或进修时间1年以上(含1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人员特别优秀的也可作为推荐人选;长期固定在我区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无违法犯罪记录;副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已经获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奖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
  文登区的人选推荐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人选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推荐人选上报前,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个人先进事迹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被推荐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被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文登区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省政府将对获得“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的留学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5万元奖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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