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意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
2018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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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齐丽伟) 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24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16条具体举措来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据介绍,近年来,烟台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解决大班额问题和“全面改薄”,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2015年11月,烟台市所有县市区均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验收,较早地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基本均衡发展目标。
  为进一步加快烟台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和“城镇挤”等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前发布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问题基本解决,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显著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显著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中国特色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为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16条具体举措。一是合理规划和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等三方面内容。二是加强师资队伍配置和建设。包括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健全农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高城乡教师业务素质等三方面内容。三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改革。包括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统筹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四方面内容。四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包括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推进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科学研究等三方面内容。五是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包括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提高特殊教育服务水平等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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