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烟台共有产权房供应销售正式启动
试行常态化供应,保障户无需递交申请
2018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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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曲彦霖 通讯员 孙雷 赵红英

  9日,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为简化共有产权住房申请配售程序,住房保障部门发布公告,7月10日起市中心区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方式,在供应范围内的保障家庭无需递交申请,而是按照轮候排序由开发商依次预约通知选房,想申购共有产权住房比以前更加方便了。

  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1284套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台市试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规定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原住房保障待遇。纳入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284套,包括锦绣家园项目1169套,锦绣新天地项目115套。
  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为截至住房保障部门发布公告之日(2018年7月10日)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保障家庭。其中,已经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也在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但在选购的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后3个月内,须按规定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按轮候排序由开发商通知选房
  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无需递交申请,由出售人(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按照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的轮候配售顺序,依次通知并组织有购买意向的保障家庭选房。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轮候配售规则》,对截至公告发布日符合供应条件的全体保障家庭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轮候配售顺序(已登记为退役士兵家庭的,按有关规定优先轮候排序)。轮候配售综合评分顺序及本批次房源的具体情况,于7月10日起通过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ytzjj.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后,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将按照公示的轮候配售顺序,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依次预约通知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在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莱山区双河东路1919号,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一楼大厅)选房。
规定时间内按序选房“过号不候”
  在通知的选房期限内,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持主申请人身份证和《住房保障资格证》,到选房地点领取《购房证明》,并按《购房证明》的顺序号排队选房。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在正常选房时间段按“过号不候”的原则处理,不得在过号后插入;待每个选房时间段正常选房结束后,再由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集中安排过号人员按顺序号的先后选房。
  据了解,烟台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现房销售,购房款到账后,由烟台市宏丰置业公司负责按《销售合同》约定为购房人逐户办理交房手续。如本批次房源销售完毕,未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将不再有效。如保障家庭轮候配售一轮结束房源仍有剩余,在供应范围内未选房的保障家庭则还可以继续选购。与此同时,按照依次递补的原则,将公告发布后新增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纳入供应范围,直至房源销售完毕或另有新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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