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炒作“无现金”是必要的正本清源
2018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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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清江 
  电子支付即使再便利、再具现代感,也只是交易的支付手段。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便利程度的角度出发,提出“无现金社会”“无现金城市”概念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将电子支付当成排他性的支付手段,甚至因此而拒收现金,就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

  现在出门你还带钱包吗?买东西是不是手机扫个码就行了?还记得上次用现金是什么时候吗?电子支付以其“非现金”特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但是,不少人也因此遭遇了各种不方便:商户拒收人民币现金损害消费者选择权,越来越多的电子支付诈骗,不会使用移动支付引起的麻烦……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整治拒收现金公告,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整治,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电子支付是无法阻挡的潮流,因其便利而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和旺盛的生命力。移动电子支付在国内迅猛发展,超过84%的国人有使用电子支付的意愿,在许多城市大到大宗商品交易,小到乘坐公交、早餐的一碗牛肉面,微信扫码支付已然司空见惯。
  但也要看到,电子支付即使再便利、再具现代感,也只是交易的支付手段,而不是流通货币的替代。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便利程度的角度出发,提出“无现金社会”“无现金城市”概念,引领科技改变生活的潮流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将电子支付当成排他性的支付手段,甚至因此而拒收现金,就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比如,在一些电子支付平台的宣传下,许多商家开始拒绝消费者现金支付,甚至支付平台同系旗下的实体店也拒绝现金支付。毫无疑问,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支付方式选择的权利,也挑战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所具有的强制性的权威。
  电子支付平台加强支付业务的推广与普及,提高市场占有率,在商言商并无不妥,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现金社会”本身带有噱头性质,而支付平台的推广与普及具有开疆拓土的味道,过度的炒作易于产生误导效应——所倡导的“潮流”被异化成为支付的“规则”。矫枉过正,禁止炒作“无现金”,首先是明晰电子支付平台营销行为边界。
  在电子支付方式推广的热潮中,支付平台与城市的合作不断深化,“无现金城市”由此被提出。在某种程度上,电子支付应用率可以体现一个城市的现代感,甚至还可以进一步激活城市互联网创新。也正因如此,电子支付很容易获得城市的响应与支持。但是,作为一个评价尺度,电子支付应用率也容易使得“无现金城市”掉入目标设置的误区。禁止炒作“无现金”概念,也是在导向上正本清源。
  事实上,“无现金社会”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无论科技怎么发达,现金都难以消亡。同时,电子支付方式的应用是一个水到渠成的渐进过程,是消费者主动适应和选择的结果。一方面,还有大量人口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和电子支付软件;另一方面,还存在许多不便电子支付的区域以及不习惯电子支付的群体,如老年人。对于电子支付,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都必须远离“无现金社会”噱头下的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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