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丧葬费”有悖网络募捐初衷
2018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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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圣祥
 
  “撞死4人,赔不起,请帮帮我”,四川中江小伙杨龙7月10日在“轻松筹”上发起了众筹,希望大家为他筹款,解决为死者垫付的丧葬费。7月8日,他驾驶的私家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迎面碰撞,造成三轮车上3男1女共4人当场身亡。
  这些年,因为门槛低、传播广、效率高,网络募捐获得了迅猛发展,改变了传统的慈善募捐形式,朋友圈里隔三差五就会有类似的网络募捐。然而,因为一些乱象的存在,主要是对求助事实的真实性存疑,以及募捐善款如何处理上的争议,网络募捐也曾闹出来很多事件,透支了人们的爱心和信任。
  尽管如此,在开车撞死人以后,担心赔不起,不想去坐牢,居然也搞起了网络募捐,还是头一回听说。虽然平台已经关闭了筹款链接,筹集到的23900多元,在项目关闭后也会退回,但是,这样的网络募捐能够成功发布,本身就是不应该的——这既不算传统的扶贫济困,更不算什么公益慈善。
  交通事故的具体原因,当地交警部门仍在调查,责任划分也未出具。可除非遇难者全责,否则,明明是你开车撞死了4个人,怎能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纯粹的受害者,四处求助捐款?该走保险的走保险,该个人掏的个人掏,没道理向社会公众伸手。
  撞死了人,居然也可以去网上募捐赔款,这充分暴露了筹款机制的不完善,平台审核把关不严;而撞死了人,居然也能在网上募到款,亦凸显了一些爱心人士慈善辨识能力上的不足。
  网络募捐也应该是严肃的,是理性的,是正义的;而不是谁没钱了,或者谁不想自己出钱了,谁就可以去募捐。“众筹丧葬费”是对慈善事业的讽刺,是对爱心人士的亵渎,是对公益慈善资源的浪费与滥用。网络募捐五花八门泥沙俱下,会大幅减损其公信力,使其偏离公益求助和慈善求助的轨道。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陌生人对陌生人的社会救助筹款机制,比的往往是谁故事讲得好、谁更有“卖点”,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反而没能力通过众筹获得帮助。这本身就是网络募捐备受质疑的一点,如果再夹杂进诸如丧葬费众筹之类的“闹剧”,网络募捐的救助效率和社会形象就会更差。
  网络募捐不是个筐,不能什么杂七杂八的,都随意往里装。各类公益平台,应该尽到“守门员”的职责,在将网络募捐推向社会之前,不要“黄油手”,更不要留下空门。试问,撞死人都可以堂而皇之募捐,那还有什么需要个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呢?让救助的归救助,让责任的归责任,个人理当承担的责任,不能通过募捐方式消解。只有网络募捐更为纯粹,网络救助才能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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