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黑恶霸痞,最高奖20万!
济南公安详列17种涉黑组织及人员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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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杜洪雷)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最高奖励20万元。16日,济南市公安局在其官网发布《济南市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举报奖励的范围、举报奖励的认定和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说明。
  该《办法》详细列举了17种涉黑组织及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特征(下表),并规定,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霸痞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各级公安机关应明确本单位举报受理机构和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布线索举报专用电话、邮寄地址、电子信箱等。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组合的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身份并反馈、奖励。
  举报人可以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举报黑恶霸痞违法犯罪。各级公安机关按照“谁受理、谁反馈、谁奖励”的原则,积极受理各种方式的举报,及时查证并反馈、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提供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一般在3个月内核查完毕,重大、复杂线索可适当延期。除无法通知或有碍核查外,线索核查情况都应当向举报人反馈。
  《办法》规定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万至20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万至5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万至3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千元。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1万至5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千至3万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千至5千元。证人证言在黑恶霸痞案件性质认定和移送起诉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奖励1千至5千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应当重复奖励。
  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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