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济宁即日开始申报
2018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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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7月17讯(记者 马云雪 通讯员 张茂斗) 即日起,凡合法经营二年(含二年)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可自愿到济宁市物价局报名参加“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通过明码实价,商场规范了价格秩序,做到了诚实守信。”济宁红星美凯龙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本次自愿参与创建诚信示范单位的商户,他们会主动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价格诚信承诺书、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在济宁合法经营二年(含二年)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本次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申报单位需满足有完善的消费者价格投诉处理机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并设有消费者服务台(接待室)、意见箱(本)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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