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路龙帅 通讯员 高忠祥) 7月19日,记者从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肖志强、于勇等13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将德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武城大队秩序科科长肖志强、五中队中队长于勇等13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志强、于勇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武城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志强、于勇在担任德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武城大队秩序科科长、五中队中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