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23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李坤) 21日,牡丹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员会,此次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为全区各类培训机构,整治的重点内容是办学条件、办学资质、办学行为。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分类进行治理,审批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在办学条件方面,师资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办学启动资金不低于10万元。办学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对存在安保、消防、卫生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具备办理证照的培训机构,指导其限期依法依规到审批部门和登记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并妥善处置。严禁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否则,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立即停办。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新标准进行重新审核,审核通过的继续办学;审核不能通过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办学。
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以利益诱惑组织教师参与校外培训和利用教师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循审批的办学层次和办学内容组织培训,严禁超审批办学层次办学、超审批办学内容办学;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扰乱招生秩序行为;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和“题海战术”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师资情况等,在培训期间要全程向社会公布并保留资料备查。校外培训机构要保存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等。
牡丹区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镇(街道)专项行动情况开展随机督查和专项督查。对专项行动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成效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并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5685657,邮箱:mdqmjb@163.com。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