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作为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现针对2018年7月24日《齐鲁晚报》刊登的《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声明》(以下简称“7.24《声明》”)中的内容,郑重声明如下:   截至目前,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在济阳县工商局依法登记在册的股东为:符章良(持股72.66%)、刘杨晖(持股14%)、胡燕仔(持股13.34%),其中符章良为控股股东,张勇没有股权。   根据《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选举和更换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二分之一(5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即生效。股东符章良、刘杨晖两人共计持有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86.66%的份额。   1、2018年2月10日,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依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选举符章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免去张勇在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2、2018年3月6日,经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公证,股东会委托律师向张勇寄发股东会决议,告知其已经被依法解除全部职务,应该交回公章、印鉴等公司财产,办理工作交接。但张勇却拒绝交出公章印鉴、证照等公司财产。   3、2018年3月15日,鉴于张勇被免职后仍然非法持有公司印鉴,控制公司。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张勇要求其交还公司印鉴、证照等公司财产的案件,案件号:(2018)鲁01民初407号。   鉴于张勇被免职后,拒绝向股东办理交接,仍实际持有控制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证照等公司财产,控制禧福置业公司,严重侵犯了股东合法权益,已给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作为持有公司86.66%股权的绝对控股股东,我们对张勇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在此郑重声明:公司股东会对张勇免职的决议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绝非张勇在上述7.24《声明》所说的伪造!股东会新任命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为符章良先生,一切未经符章良确认所进行的公司活动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相关行为人个人承担,给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向相关行为人追索的权利。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股东   符章良 刘杨晖   2018年7月26日 济南禧福置业有限公司股东郑重声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