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举行学前教育工作会议
提升幼师待遇,严惩师德失范
2018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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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 李楠楠) 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据悉,今后烟台市要大力提升幼儿教师待遇,同时严查严惩师德失范行为。
  烟台市副市长金志海在会议上指出,办好学前教育既是优化教育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回应社会关切的民生工程,更是检验各级政府担当的责任工程。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落实教育优先战略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推动全市学前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金志海强调,要全面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政府主导,大力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抓好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坚持加大投入,强化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坚持教师为本,扎实推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严查严惩师德失范行为;坚持规范管理,完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办好群众放心安心的学前教育。
  据介绍,近日,烟台市政府印发《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构建“广覆盖、保基本、促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将教育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2018—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对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新增的学前教育资源普惠性资源达到90%以上,其中公办资源达到70%以上。把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办法,教育、财政、物价三部门共同参与,逐年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认定和公布,到2020年各县市区普惠性民办园达到民办园总数的50%以上。
  抓师资、提素质。围绕打造一支关爱幼儿、擅长保教的优秀幼儿教师队伍。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重点保障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实验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大力提升幼儿教师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和农村集体办、企业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为农村公办幼儿园正式工作人员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   《意见》要求,坚持办群众放心安心的学前教育。把安全达标作为幼儿园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年检的重要内容,对新建幼儿园实行筹建和正式设立两步审批,先批筹建,再批设立,对校舍、消防等方面不符合布局规划、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在年检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配齐配足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和教研力量,加强教学研究与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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