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首超全国平均
7950家企业研发创新享税收政策红利
2018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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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31日讯(记者 张召旭) 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重要普惠性政策之一。2017年,全省共有7950家企业享受该政策,是2015年的4.2倍,加计扣除额达到256.41亿元,意味着为企业减免税60多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
  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介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红利的释放,促进了全省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量和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持续较快增长。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例,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量由2015年的5766家增加到2017年的8920家,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占比由2015年的13.9%升至23.4%,两年提高了9.5个百分点。从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看,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达到1563.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11%,比2015年度提高了0.22个百分点,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袁培全介绍,我省还出台了《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另外,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技术转让、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等政策,都直接或间接促进了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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