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法院将48406人纳入“老赖黑名单”
限制乘坐高铁、飞机24364例
2018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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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张焜)7月31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共将4840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3249人/次,限制乘坐高铁、飞机24364例。
  家住诸城的张某与岳某,因家庭琐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16年10月14日,经诸城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孩子随母亲张某生活,岳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岳某支付张某夫妻共同财产11800元。因岳某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月26日,将被执行人岳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了限制消费令。2018年3月7日,岳某出差买不上飞机票,被告知其存在失信记录,岳某才意识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重要性,主动到法院缴纳了部分抚养费,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2016年11月7日,张某驾驶货车,与骑电动三轮的马某在交叉路口处发生碰撞,导致马某严重受伤,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张某拒付马某医疗费。昌邑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马某事故损失88308.04元。因张某未履行生效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张某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张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限制消费令。后来,张某想乘高铁去外地办事,在高铁站被“拒载”后,主动到法院并与申请执行人马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履行了义务。
  记者从潍坊中院了解到,2016年以来,潍坊全市法院开展了“百日执行攻坚”、“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百日执行会战”等集中行动和专项执行行动,并强化对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依法限制高消费、依法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追究拒执罪。据统计,全市法院共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1112人/次。截至目前,共将4840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3249人/次,限制乘坐高铁、飞机24364例。在换届选举、干部提拔任用以及文明单位评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等活动中,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共协助提供查询1万余人次。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贤臣告诉记者,目前,潍坊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全部出台意见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推进联合解决执行难的通知》,在合力解决执行难、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48案51人,依法判处24案26人。与市地税局会签文件,建立起了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地税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
  此外,潍坊中院对各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进度实行每周、每月通报和调度,对各项指标排名后三位的,进行重点提示,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问责,目前对4个基层法院进行了约谈。
  据悉,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万余件,执结6.8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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