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男子喷涂“小广告”
行政拘留七日罚500元
2018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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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7日讯(记者 王雅春 通讯员 玄令文 庞夫钱) 3日,省庄所民警辖区内开展“小广告”清查中,在省庄镇岗羊路发现一辆载有漆料和滚毛刷的三轮车,民警随即进行现场进行盘问检查。
  经过简单询问得知,梁某才、韩某欣、陈某峰三人在泰山区省庄镇辖区内喷涂墙体广告,刚在西苑庄村桥下喷涂完户外广告准备离开。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除现场外,还有中天泰和路北西侧墙、东苑庄赶牛路高速桥下西侧墙、省庄技术学院高速桥下东侧墙等8处。随即,民警带领梁某才将一一进行现场指认后将三人带回所内,进行进一步调查。
  原来,梁某才、陈某峰、韩某欣三人均不是泰安本地人,8月初由陈某峰开着一辆三轮车带着韩某欣及梁某才来到泰安喷涂墙体广告,沿途中已分别在路边、路口、有住户的院墙、单位外围围墙、桥洞下等显眼位置喷涂墙体广告约60余处。目前,梁某才、陈某峰、韩某欣均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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