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开展“黄改绿”车辆尾气净化设备持续运行情况调查
2018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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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黄改绿”车辆尾气净化设备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城阳环保分局迅速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指定专门科室负责该项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确定调查范围及时间。本次调查范围涉及辖区2015年参与改造尾气净化装置的“黄改绿”车辆,调查时间从2018年8月1日开始至2019年1月31日,历时半年。
  二是确定内容,联合调查。本次调查内容主要对车牌号码、尾气净化器使用情况、环检污染物排放数据、一次检测合格率情况、车辆登记信息等情况进行调查。环保、公安车管部门和环检站按照分工职责密切配合。
  三是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环保部门组织辖区环检站对照“黄改绿”车辆名录,对本站环保检测的“黄改绿”车辆的车主登记相关信息,由车主签字区二,填写《“黄改绿”车辆使用情况调查表》,区公安车管部门填写《“黄改绿”车辆登记信息调查表》,分别于每月底汇总到环保部门并存档。
  通过本次调查,主要掌握辖区运行3年且参与改造“黄改绿”车辆的尾气净化装置的持续运行情况及净化效果情况,为提高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基础材料。
(刘桂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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