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变“村霸”,阻挠施工强揽工程
济南一37人恶势力团伙被端
2018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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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21日讯(记者 崔岩 马云云) 为控制垄断附近片区基础建设项目,济南历城区唐冶街道几名村干部指使团伙成员强行阻挠工地施工,并以占地补偿不合理为由,煽动村民到工地聚集闹事,迫使土石方项目中标单位退出,由他们承接施工,严重损害了济南的营商环境。8月20日,济南市历城法院对四起涉恶势力强迫交易案件进行了宣判,王某某、耿某某等3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某系山东振旺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耿某某、赵某某等人系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章灵丘一村、二村、三村的村干部。章灵丘三个村所在的唐冶片区因城市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王某某、耿某某等人共谋以山东振旺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揽该地区的土石方基础建设工程。
  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为承揽章灵丘三个村范围内中新国际城、中建锦绣天地、龙湖春江郦城、蒋山东路市政道路等项目的土石方基础工程,王某某、耿某某等人经共同预谋,利用耿某某等人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便利,多次组织部分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以占地补偿款不到位等借口,采取语言威胁、恐吓、静坐、围堵施工机械等手段,非法阻挠中标公司施工,迫使中新国际城、中建锦绣天地两个项目发包方重新与耿某某等人挂靠的山东省华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土石方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达1000万余元。
  历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耿某某、赵某某、刘某某、黄某某、张某某等37人,先后预谋组织或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涉案4个项目的施工,以迫使中标公司退出相关工程、达到开发商将工程发包给王某某、耿某某等人的目的,其行为依法构成强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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