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1日讯(通讯员 魏哲 记者
2018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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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1日讯(通讯员 魏哲 记者 边浩玥)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全面履行公诉职能,紧紧围绕“平安滨州”建设,坚持以政治安全和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犯罪以及其他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为“平安滨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在具体工作中,滨州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保障“平安滨州”建设。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超介绍,安全是衡量幸福的一项重要指标,“平安滨州”不仅仅是要让市民获得安全,更是要让市民生活幸福。滨州市公诉部门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深入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反恐怖反间谍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各种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加强对新型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的指导和办理力度。同时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和利益诉求,加大对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等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惩处黑恶势力与摧毁其经济基础、打击其背后“保护伞”结合起来,既“打早打小”,又“打准打实”,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王超说,滨州市公诉部门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同时,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地、盗伐林木,非法捕捞猎捕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积极探索构建“四位一体系统化监督”新格局,通过刑事抗诉做强对审判活动的个案刚性监督,通过纠正违法做强对侦查、审判活动违法的及时监督,通过检察意见做强类案监督,通过检察建议做强对刑事案件的延伸监督。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抗诉、纠正违法、检察意见、检察建议四种手段,将刑事诉讼监督覆盖到侦查、不起诉后续处理、审判等刑事案件全流程,探索对刑事诉讼的系统化监督新格局。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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