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举报黑恶犯罪线索,5名群众各领10万元奖金
2018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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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22日讯(记者 杜洪雷) 8月22日,记者在山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迅速对黑恶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有5名举报重大黑恶犯罪的群众代表在发布会现场各领取了10万元举报奖金。
  “全省公安机关对黑恶犯罪保持‘零容忍’,取得阶段性战果,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被铲除,一批‘保护伞’被查处,整体打击战果位居全国前列。”山东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在发布会上介绍。
  省公安厅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机制,一包三年,每人每年组织核查重点线索不少于30条,直接指挥侦办重大案件不少于10起。省级公安机关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组建40人的专家组,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扫黑工作专班;市、县公安机关分别组建不少于10人和5人的专业队伍,配齐配强打击力量。同时,组织10个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
  “经过前期大范围的宣传,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慑于强大声势投案自首。”槐国栋称,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省厅、17市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22日下午3时20分许,5名前期举报重大黑恶犯罪线索的群众也来到发布会。根据省市两级的奖励办法,5名群众在现场各自领取了10万元的举报奖金。
  公安机关把线索排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建立线索核查调度通报制度和快速查办机制,每条涉黑涉恶线索都有专人负责,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涉黑涉恶线索查证属实,转化为打击战果。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涉恶常见警情和案件进行碰撞筛选、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黑恶犯罪线索,及时开展打击。
  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铁拳”“金剑”集中行动,集中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和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进一步增强斗争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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